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创建“安全用电示范镇”工作的通知
石鱼府发〔2021〕44号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办(站、所、中心),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乡村振兴,切实构建安全供用电环境,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用电意识薄弱、电线老化、电器设备不正规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用电示范镇(街)”创建标准》和《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安全用电示范镇”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石鱼镇用电设施设备情况,现请你们加快推进“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工作,按照工作时限,重点推进以下工作目标。
一、工作目标
(一)加强安全用电宣传
1.牵头部门:经发办、应急办、虎峰供电所
2.工作内容:结合安全用电示范镇推进工作现状,收集相关过程资料,定期滚动播放安全宣传小视频,在营村(社)办公室内摆设安全宣传资料进行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用电安全。定期使用宣传车流动播放警示语音。组织电力协管员、网络员(平安员),开展社区、学校、企业等安全用电宣传工作。
3.完成时限:长期
(二)建立安全用电机制
1.牵头部门:经发办、虎峰供电所
2.工作内容:成立安全用电协管领导小组,要求协管员负责村(社区)全覆盖,将“协管员”的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履职考评。定期组织安全用电“协管员”对居民漏电保护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3.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三)落实电力清障工作
1.牵头部门:经发办、农服中心、虎峰供电所
2.工作内容:编制清障计划,落实清障方案。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清障。辖区内电力通道树竹障碍必须符合《GB 50293-1999》规范,无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竹障碍。不得在电力线路下方种植高大树竹。行政区域内新建房屋审批时,如遇房屋选址临近高压输电线情况,纳入供电公司会签,避免造成新的用电安全隐患。及时协调办理林木砍伐手续,并协助对清砍的树竹残枝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临近电力设施的自改、扩建构筑物,应督促业主限期拆除,以保证群众生命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
3.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四)及时安装漏电保护器
1.牵头部门:经发办、虎峰供电所
2.工作内容:组织施工单位按计划开展户保安装,督促有人居住房屋户保安装率及投运率95%以上。
3.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五)强化用电隐患治理
1.牵头部门:石鱼镇应急办、铜梁供电公司虎峰供电所
2.工作内容:2021年9月上旬完成场镇周边、公路沿线各类隐患缺陷的排查,统计上报。结合排查情况制订解决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时间节点。2021年9月中旬组织全面实施,加大过程管控,力争2021年9月底全面完成该区域内的各类隐患治理。
3.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发动,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创建工作需要,石鱼镇联合国网重庆铜梁供电公司党建部就创建工作开展多层次、多频次的宣传发动工作。一是宣传创建工作是服务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力争得到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宣传在创建工作中为解决安全隐患作出的突出成效,特别是尝试挖掘在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进一步引导创建工作不断深入;三是宣传在广泛普及用电安全知识方面的成果,达到全镇人民安全用电意识提高、群众护线意识提升的目的;四是宣传在加强党建、提振辖区发展质量方面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并通过开展媒体报道策划,力争在区内形成较大影响。
(二)强化沟通协调,实现政企互动共嬴
一是确立创建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到“日沟通、周例会、月总结”,及时解决处理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构筑安全群防群控机制要拟订具体计划,确保总保和户保安装全覆盖、树障清理、村(居)自助管电等工作按期完成,早日实现全镇范围内两个“零发生”(即人员触电事故“零发生”、农房因电火灾“零发生”);三是结合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推行“三省”(省力、省时、省钱)“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模式。
(三)及时总结提炼,便于更大范围推广经验
一是总结不断创新、大胆尝试在安全用电方面的新做法,形成安全群防群控新机制;二是做好创建过程中的相关图片、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分阶段总结提炼创建中的亮点、经验;三是思考创建完成后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固化创建成果,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