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鱼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鱼府发〔2021〕48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站所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重要批示精神,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经信委、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重庆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1〕69 号)和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石鱼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重要批示精神,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为组织实施好我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针对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不得使用兽药、停用兽药(以下简称“禁限用药物”)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聚焦我市问题较为突出的11种农产品,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力争用3年时间,推动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大力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更加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基本解决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有效遏制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全面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治理的重点品种
“四棵菜”:豇豆、四季豆、韭菜、芹菜
“三条鱼”:大口黑鲈(鲈鱼)、乌鳢(乌鱼)、鳊鱼 (团头鲂)
“一枚蛋”:鸡蛋
“一只鸡”:肉鸡
肉牛肉羊
三、行动时间
2021年6月—2024年6月。
四、重点任务
(一)严格农药兽药生产经营管理。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等规定;严格执行农药经营场所不少于30平方米,仓储场所不少于50平方米的“两个不少于”要求。规范农药经营许可申请、实地核查、审批核发和监督管理程序;严格落实兽药生产GMP制度、经营GSP制度。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确保产品入库出库追溯数据全部上传至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加强兽用原料药管理,将原料药纳入追溯范围,防止非法流入养殖、屠宰环节。督促严格执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重庆市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基础数据库,同步开展综合整治,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管理,有效规范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加强农药兽药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督,有力打击网上违法销售行为。
(二)全面开展生产调查。组织开展生产调查,精准掌握种植养殖情况。以村为单位摸清11个品种生产基地(生产者)的生产基本信息(包括种植养殖规模、生产模式、主要品种、病虫害发生与防治、农产品流向等),建立重点监管对象监管台帐,加强动态管理,实时更新信息。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落实网格监管人员,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网格化监管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动种植养殖方式转变。绿色健康种植养殖方式是控制农兽药残留最根本的举措。要充分利用气候特点,调整优化种植区域布局,指导农户适地生产,推广绿色栽培技术模式,摒弃大肥大水大药的传统种植习惯。推广豇豆、四季豆、韭菜、芹菜优良品种,大力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使用配方肥;积极推行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综合防治手段综合控制有害生物,推广运用绿色食品允许用药,并尽可能减少用量,加长安全间隔期,每年加大对“四棵菜”实用技术及质量安全培训。在“四棵菜”上建设标准化绿色种植示范点;强化畜禽产品、水产品健康养殖,推进现代养殖方式发展,继续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督促养殖者加强养殖条件、种用畜禽选择和动物疫病防控管理,规范合理、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积极探索使用兽用抗菌药替代品,逐步减少使用量。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切实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引导水产养殖主体依法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拒绝购买使用“白名单”以外的水产养殖投入品。督促指导严格执行休药期、如实建立完善养殖生产记录、规范处置药品包装废弃物等。
(四)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
加强巡查检查,农服中心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检查计划。每季度全覆盖巡查检查辖区内所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检查相关资质、制度上墙、经营台账、购买索证索票以及高毒限制农药定点专柜销售等要求落实情况;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使用,农资库房分类存放、干净整洁且无违法违规投入品,基地环境管理规范优良,农业生产技术管理及质量管控制度完善并上墙,生产记录档案资料完善和开展检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等要求落实情况。根据11个品种的生产规律和上市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巡查检查时间、频率和强度,重点严查投入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和种植养殖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
加强快速检测,按照“大宗产品全覆盖,小众产品不放过”的原则,每年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计划,科学合理确定抽检规模、频率,重点加强11个产品的检测规模、频率。每年镇完成农产品快速检测 600 个以上。
加强宣传服务,充分利用巡查检查,开展禁限用药物有关规定的宣讲,在农兽药经营门店、种植养殖基地和合作社醒目位置张贴禁限用药物清单等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传播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田间指导等方式,开展从业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安全生产及品牌意识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
跟踪限用农药去向,按照实名购买的规定,核查限用农药销售去向,购买人(使用人)是否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实际使用,对限用农药实际用途与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不一致的,依法严厉查处。
(五)严格管控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用药宣传,让种植养殖者牢固树立“不合格不上市”的意识,纠正常规农兽药“随意用”的错误认识。开展专题培训,对11个品种的规模化生产主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用药专题培训,普及用药知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实施专项抽检,农服中心重点针对豇豆、四季豆、韭菜、芹菜、大口黑鲈、乌鳢、鳊鱼等农产品常规用药,开展常态化快检。根据年度抽检计划,加大11个品种的抽检频率,全年“四棵菜”“三条鱼”定量检测不少于 个。发现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置并督促整改到位。
(六)加快推进试行达标合格证制度。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建立并动态管理11个品种专项生产主体名录。督促指导生产11个品种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产品上市时开展检测并开具合格证,做到农产品产地带证上市。2021年底前11个品种实现合格证开具全覆盖。加强合格证开具日常巡查,对冒名开具、虚假合格的,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信用化、精准化管理。
(七)严格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环节管理。督促指导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督促食品生产主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特别是肉制品生产主体采购或使用原料肉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禽产品》(GB2707)以及《鲜、冻禽产品》(GB16868),具有规定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采购11个品种食用农产品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相关信息,保存凭证,杜绝采购无证产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增大11个重点品种食品抽检率,提高监督抽检靶向性,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过程中及水产品暂养期间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等行为。对问题企业和食品,及时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1年7月底前)。镇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确保工作不断档,持续有效开展。
(二)攻坚突破阶段(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11个农产品,开展大宣教、大推广、大排查、大执法行动,扎实推进10项重点任务,力争一年攻坚突破,两年打防并举,三年巩固提升。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对三年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监管模式,推动标本兼治,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铜梁区石鱼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农业服务中心,由林长安任办公室主任,陈玲、李明辉负责资料的收集报送。办公室负责全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日常督查、技术指导、数据收集上报等日常工作。各村(社区)成立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组,由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任组长,驻村(社区)干部、村干部为成员,负责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的实施。
(二)抓好服务指导。按照“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摸清11个品种全链条各环节问题产生的根源,逐一制定11个品种精准治理清单。对照制定的精准治理清单,实施精准的巡查检查、抽送样检测,加强11个品种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宣传,实施精准的规范用药指导和技术服务。
(三)强化社会共治。充分利用新型媒体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推动信用信息“应归尽归”,严格落实“红黑名单”查询反馈,强化“应查必查”“先查后办”。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兽药残留问题治理。
(四)及时报送信息。按照区级要求,此次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将实行月调度,各村(社区)每月22日前报送治理情况(附件1、2),年底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行动中的相关工作信息、经验做法、司法典型案例等信息,随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要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经村(社区)书记审核后报送至农服中心陈玲处,邮箱:715400973@qq.com,陈玲汇总后上报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数据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将与相关考核挂钩。
附件:1.XX年XX—XX月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情况统计表
2.XX年XX—XX月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现查
台账
3.XX年XX—XX月份石鱼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统计表
附件1
XX年XX—XX月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
填报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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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该表由各村(社区)报累计今年1月份以来的实际开展的数据,并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存档备查。2.填报该表中“重点监管主体数量”“实施绿色防控/健康养殖面积”“开展巡查检查情况”“开展快速检测情况”“媒体宣传(次)”“发放宣传材料(份)”“印发合理用药明白纸(张)”“指导培训(场次)”“指导培训(人次)”等数据。其中,“实施绿色防控/健康养殖面积”为实施绿色防控健康种养殖及统防统治、农药减量、兽药减量、健康养殖场以及使用防虫板、杀虫灯和生物防治和绿色食品认证面积数据。3.本表中“其它蔬菜”“其它畜禽”“其它水产品”同样纳入监管执法统计范围。
附件2
XX年XX—XX月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现查处台账
编号 |
发现的问题 |
发现时间 |
发现方式 |
查处进展情况 |
是否移送司法 |
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 公检法查处情况 |
是否销号 |
说明:1.此台账由各村(社区)报送种植、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含农资。
2.此表问题编号固定,每次报送前按照最新情况更新后整体报送。
3.问题销号标准:不涉嫌犯罪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后,可以销号;涉嫌犯罪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后移送司法机关并确认接收的,可以销号,但要跟进填报公检法的查处情况。
附件3
XX年XX—XX月份石鱼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统计表
序 号 |
镇街 |
品 种 |
抽查镇街 |
抽样单位名称 |
不合格样品数 |
不合格参数 |
药物种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