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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453262596/2021-00037
  • 其他
  • 公告公示
  • 铜梁区虎峰镇
  • 2021-12-10
  • 2021-12-10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2021年下半年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情况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2021

下半年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情况

一级事项:行政给付

二级事项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六条,《重庆市人民调解条例》第七条,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案件统计和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渝司发〔2014113号),市委政法委、市高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司发〔2018309号)。

根据该规定:人民调解员在纠纷调解结束后将其录入重庆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录入结束后由区司法局促进法治科对档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按照人民调解员补贴标准向承办纠纷的调解员支付人民调解员补贴。

补贴发放情况2021下半年全镇人民调解案件结案97件,发放人民调解员补贴合计:¥2280(其中:青符村60元,前进村100元,华西村80元,群力村100元,新生社区180元,石寨村100元,建新社区80元,轮桥村100元,滴水村100元,纯古村100元,水鸭村60元,太公村80元,石岭村20元,东山村100元,进仕村100元,双桥村80元,虎峰镇调委会840),现予公示。

监督电话45615620(铜梁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铜梁区司法局虎峰司法所

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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