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果府发〔2021〕89号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辖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所、中心、站),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地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农村火灾防控,维护镇域消防安全稳定。经镇政府同意,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显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切实增强农村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排查整治电路隐患。村(社区)对村民自建房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电气线路是否乱拉乱接、老化损坏或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是否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入户充电行为;是否过载使用用电设备;配电箱、电表箱是否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是否在电气线路上搭、挂物品;架空电气线路是否跨越可燃物堆场,且间距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等;无人居住的房屋建筑用电线路是否切断。
(二)严格规范用火用气。规范农村地区柴草等可燃堆垛的堆放,村民院落内堆放的少量柴草、饲料等与建筑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应减少室内柴草、木材等可燃物存放,确需堆放,应与灶台、大功率电器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且不应堆放在电气线路下方;燃柴炉灶周围1米范围内不应堆放柴草等可燃物,炉灶正上方1.5米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使用沼气的,沼气池进料口、出料口及池盖与明火散发点的距离不应小于25米;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应接近火源、热源,与灶具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0.5米。
(三)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本镇社区微型消防站的作用,配齐人员装备,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加强队伍管理,做好器材的维护保养,强化日常业务训练和实战演练,不断提升战斗力。要在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农村地区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要建设消防水池或利用天然水源建设消防车应急取水平台。各村(社区)要配置灭火器等灭火设施,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后能立即开展自防自救。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村(社区)入户开展报火警、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家庭火灾防范等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宣传。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置消防知识宣传栏,逐户张贴消防宣传画、发放防火手册,扩大消防宣传教育的受众面,增强消防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建立村领导、消防志愿者、村(社区)干部对留守儿童,孤、寡、独居以及老弱、病等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和监管制度,定期走访,宣讲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开展邻里之间友爱互助。
三、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即日起至12月20日)。村(社区)组织网格力量,及时摸清辖区村民居住情况,建立隐患清单。
(二)多措并举、综合整治(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20日)。对照整改标准,建立隐患整改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加强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总结验收、查漏补缺(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30日)。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对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后不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全面分析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安排专人对辖区内农村建筑进行认真摸排,重点清查3户(含)以上房屋相连或紧邻建筑,建立基础台账及隐患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严格日常管理。各村(社区)务必组织工作人员、消防网格员等力量,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强化精神病患者监管,防止人为火灾事故发生;组织村(社区)干部、村民小组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水平。
(三)加强指导,压实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将予以通报、约谈。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依法从严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