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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发布机构 ] | 铜梁区安溪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30 | [ 发布日期 ] | 2021-11-30 |
铜梁区安溪镇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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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发布机构 ] | 铜梁区安溪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30 | [ 发布日期 ] | 2021-11-30 |
铜梁区安溪镇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委托要求,重庆泓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为“铜梁区安溪镇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确定实施单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铜梁区安溪镇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项目 | 29.60万元 | 5000元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或森林病虫害防治。
2. 三年以来参加过松材线虫除治任务5000亩以上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3.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 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如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次,罚款限额不限。
5. 2018年至今在承接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项目中,发生过伤亡、森林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一)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 11 月 30 日 至 2021年 12 月 06日。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文件购买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三)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739405604@qq.com)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四)方式或事项:
1. 本采购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上关于本采购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2.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 交纳方式:开标会现场交纳(现金,采用信封包装,加盖公章)。
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除第一成交候选人外的所有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2)本项目成交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其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五、磋商时间、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 12月 07 日9:30至10: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3. 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12月 07 日10时00分。
4. 磋商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备注: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
(一)属于中高风险地区来铜人员,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确诊者有密切接触人员,本地居民有可疑症状人员,或体温超过37.2°C的,有疫情接触史且医学观察未满14天的,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二)参加现场投标活动各方,需提前扫描注册渝康码,在进入开标现场前,主动出示渝康码查询情况,并配合做好体温测试及相关检查登记,无异常情况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参与投标人员请全程按要求佩戴口罩,并自觉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17772412191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顺河街5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泓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老师
电 话:15318915194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淮远古韵北街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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