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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文件意见的函》征集意见反馈

日期: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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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1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及系列配套文件(以下简称《意见》),并于2019年12月27日起正式施行。《意见》明确提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重点任务为统一监管体制、统一制度规则、统一平台交易、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管理及加强监管协同。根据全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培训会会议精神,各区县要统一执行《意见》规定,不得另行出台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办法、细则,同时做好原有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性文件或制度文件的清理工作,与《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或不适应当前监管工作需要的文件,应当予以废止。

2020年3月,区发展改革委按照《意见》精神,对由区发展改革委起草或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和研究,部分规范性文件存在与现行上级规定不符、上级已有新规定、时效已到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问题,拟对5个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文件予以废止,起草了《关于征求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文件意见的函》,并于2020年4月24日至5月2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