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关于征求《铜梁区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
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有效遏制乱捕滥猎行为,强化陆生野生动物源头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4号),结合我区实际,特起草了《铜梁区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建言献策,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10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550号铜梁区林业局,邮编:402560;
二是将意见发至邮箱1285535981@qq.com。
附件:1.《铜梁区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2.《铜梁区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铜梁区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x
附件2:《铜梁区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