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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日期: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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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关于公开征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20〕7号)精神,为规范我区活禽交易和屠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代区政府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于2020年5月19日前将建议意见反馈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电话:45682280  传真:45673178

电子邮箱:184721570@qq.com

附件:《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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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20〕7号)精神,为规范我区活禽交易和屠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定点屠宰、合理布局、严格监管、确保安全、平稳过渡、有序推进”的原则,推进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冷鲜上市,切实防止禽流感等疫病在交易、屠宰和加工环节的传播,确保家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于2020年11月底前全面取缔禁宰区内(巴川、东城、南城、旧县、蒲吕街道办事处)的活禽交易和宰杀点,在禁宰区外同步建成2个标准化活禽定点屠宰厂;全面规范散养活禽交易和宰杀,在非禁宰区的每个镇农贸(集贸)市场内建设一个规范的活禽交易和宰杀区;配套冷链配送、冷鲜储存上市。

二、主要工作

(一)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

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业性宰杀点、活禽专卖店、餐饮服务单位、便民农产品交易点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各镇对辖区内的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点进行全面清理登记。禁宰区所有农贸市场、商业性宰杀点、活禽专卖店、餐饮服务单位、便民农产品交易点拆除活禽存储和宰杀的设施设备,全面禁止交易和宰杀活禽;非禁宰区的各镇农贸(集贸)市场内规范划定一个相对独立、具有隔离条件的区域,建立活禽交易和宰杀区,同时要完善区域内的宰杀和污染物处理设施设备。

本方案中所称的活禽是指鸡、鸭、鹅、肉鸽、鹌鹑及其他人工驯养的可食用活体的禽类。兔、羊等可食用活体动物参照本方案管理,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建设标准活禽定点屠宰厂。于2020年11月底前,在非禁宰区规划建设2个能满足全区活禽屠宰需要的标准化、机械化定点屠宰厂,活禽定点屠宰厂的建设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做好禽肉冷链供应。在严格落实取缔措施,活禽定点屠宰厂建成投用前的过渡期间,要摸清取缔范围内居民家庭禽肉消费情况和农贸市场、销售门店、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主体白条禽及其产品供货组织及销售情况,积极组织货源,保障正常供应,防止市场恶性竞争、哄抬物价等现象发生。区商务委要支持和鼓励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民农产品交易点、禽类销售门店等经营场所转变经营方式和理念,按冷鲜禽销售要求进行改造,做好冷鲜禽产品上市销售的准备工作。引导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商场超市、肉品经销商加强与第三方冷链物流配送企业合作,开展禽产品冷链配送业务,发展连锁经营、冷链配送、电子商务等流通业态。加强冷鲜禽肉追溯体系建设,推行冷鲜禽佩戴二维码脚环,凡进入市场的冷鲜禽均能通过扫描二维码追溯源头。

(四)严格执法检查。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在禁宰区内继续从事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严格规范各镇在交易宰杀区内销售和宰杀活禽,严厉打击活禽定点屠宰后的私屠乱宰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铜梁区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畜牧中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三个工作组:分别是规范活禽交易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活禽定点屠宰厂建设组,由区畜牧中心牵头落实;冷链供应保障组,由区商务委牵头落实。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二)强化职责分工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完成辖区内禁止区域内的活禽交易和宰杀经营店的取缔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完成辖区内活禽交易和宰杀区建设工作,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市场,维护社会稳定。活禽定点屠宰厂落地的镇要做好建设相关的配合协调工作,派驻官方兽医开展检疫检验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指导各街道做好禁止区域现有活禽屠宰和交易点的全面取缔工作,负责做好活禽及其产品销售市场监管,督促白条禽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进货查验及进销货记录检查,严禁生产经营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白条禽,从严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牵头负责活禽定点屠宰厂招标、选址;负责重大疫病防控工作;负责活禽定点屠宰厂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屠宰管理;指导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自检、官方兽医派驻“两项”制度;督促落实禽类产品“两证”制度,强化日常检疫监管。

区商务委:督促指导各镇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市场,负责做好产销衔接、宰销衔接、冷链物流等工作,科学合理布局冷鲜白条禽销售网点。

区生态环境局:指导活禽定点屠宰企业开展项目环评工作,监督指导企业落实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环境监管。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用地保障,协助屠宰企业完善用地规划、许可。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做好活禽养殖、运输、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动物防疫行政执法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查处、取缔占道经营活禽交易和宰杀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完善城区配送白条禽车辆绿色通行制度。

区公安局:加大对活禽运输车辆的管控工作,严禁活禽运输车辆进入禁止区域。完善城区配送白条禽车辆在商业门店外临时停放、临时卸货制度。负责对阻碍、拒绝执行等暴力抗法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处置规模性突发事件,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取缔活禽非法屠宰、交易点,依法维护正常秩序。

区发展改革委: 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持活禽及其产品价格的基本稳定。做好活禽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的备案等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报道,引导市民转变消费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标语、手机短信、互联网、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取缔活禽现场交易和宰杀工作对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有效防控禽流感疫情、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引导消费者从传统“鲜活禽”消费方式向“白条禽”“冷鲜禽”等绿色消费观念转变。加大违法交易和屠宰活禽(兔)行为的曝光力度。

(四)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活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覆盖面广、难度大,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日常监管,完善相关环节监管制度,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有力推进养殖环节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屠宰环节台账制度、流通环节进货查验制度和进销货记录、完善消费环节餐饮业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全过程链条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