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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拟将铜梁城区F75-8/04地块零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重庆少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拟将铜梁城区F75-8/04地块零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重庆少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经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壹幅零星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铜梁城区F75-8/04地块位于铜梁区东城街道中南路545号富红大厦西侧,四至界限详见《铜梁城区F75-8/04地块规划条件》附图,建设用地面积为559平方米(0.8385亩)。鉴于该地块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不具备单独开发建设条件,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细则的通知》(铜府办〔2016〕138号)第十三条规定,确定该宗地为零星用地,经核实,该零星用地与现有规划相符,可整合到已出让邻近土地实施统一规划建设。有关规划指标为: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不得小于1.0,不得大于3.5;其他指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审定的方案为准;其他要求:本建设项目还须遵循我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中明确的其他规划要求。若在1年内未确定该宗土地受让人的,须申请延期或重新办理规划条件函及其附图。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以专业部门的详细地质勘察资料为依据。高填方、高堡坎地段应采取相应工程措施,避免诱发地质灾害。剩余土地使用年限:该宗零星土地出让年期与重庆少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证号209房地证2009字第0****号)的土地使用年限保持一致,即2059年3月30日。

按照铜府办〔2016〕13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重庆瑞升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宗地市场参考价格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并经集体研究决策,现将该零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59平方米以444.96万元协议出让给重庆少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予以公告。公告期限10天,若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30日前向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书面提出意见。若无异议,在公告结束且重庆少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足额交纳444.96万元土地出让价款后,我局将为该公司办理协议出让用地相关手续。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9日          

(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15178864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