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安办〔2021〕36号
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关于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近期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系列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现将《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以有力有效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稳定,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彻底排查整治,推动企业深刻吸取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等事故教训,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落实“危化企业全员全环节全流程全天候安全管理”要求,有效防范危化品安全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从业单位。重点排查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重大风险隐患;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城镇燃气和非法储存危化品的突出违法行为。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开展危化企业全覆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全区负有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从即日起到6月底,再开展一轮全覆盖危化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6月15日前开展过执法检查的,进行回头看,检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6月15日前未开展执法检查的,要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要求开展城镇燃气、油气管道、危货运输、成品油经营储存、危废处置等危化安全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二)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危化品专项排查。各镇、街道以社区、楼栋等为基本单元,开展网格化排查,全面排查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大型综合体、学校医院、单位食堂等重点场所和农村闲置民房、仓库等场所,严查取缔在城市居民楼等高风险场所设点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在城镇人口密集区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近期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系列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此次排查整治,形成问题隐患清单,确保工作质量。
(二)严格执法,整治隐患。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和群众举报奖励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责令整改文书,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
(三)日晒周报,总结提高。建立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日晒周报”制度,各镇街、高新区管委会每天在区应急综合QQ群上“晒”检查情况,每周五报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将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6月29日18:00上报475416521@qq.com邮箱。
附件: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排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
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排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日期:
排查对象名称 |
涉及危化品品名及数量 |
发现隐患问题(条) |
重大隐患(条) |
发现隐患 立即整改 (条) |
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
是否 非法 |
备注 | |||
罚款 (万元) |
直接取缔(家) |
拘留(人) | ||||||||
1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填表人: 联系方式:
注: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