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应急处置

  • 11500224709417698G/2021-00054
  • 铜府〔2021〕58号
  • 应急管理
  • 应急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铜梁区应急局
  • 铜府〔2021〕58号
  • 2021-08-09
  • 2021-08-09

关于重庆市龙华运输有限公司“4·2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结案的批复


铜府〔202158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龙华运输有限公司“4·2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结案的批复

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重庆市龙华运输有限公司“4·2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结案的请示》(铜应急文〔202133号)已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事故作如下结案批复:

一、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同意事故性质认定和事故的调查分析。

(一)事故性质。是一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直接原因。周加华驾驶机动车在城区道路上行驶,行驶至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未停车让行,造成1人受伤致死,其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同意对事故责任的划分及责任人的处理。

(一)周加华,驾驶机动车在城区道路上行驶,行驶至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未停车让行,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行人陈天菊无责任。

(二)重庆市龙华运输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无责任。

四、同意《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建议。

(一)重庆市龙华运输有限公司要对本次事故进行通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加强驾驶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和交通法律法规,确保安全文明驾驶。

(二)区交通运管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此复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便民地图 数字人播报 数智大脑 元宇宙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