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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38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402560

联系电话:023-45640012023-45640016(传真)

政府网站:https://www.cqstl.gov.cn/bm/qyjj_71118/zwgk_70831/zfxxgkzn_70833/

务新媒体梁应急发布(微信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 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 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 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铜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镇(街道)、管委会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协调火灾防治、救援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 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市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 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区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区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 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机要、保密、档案、行政后勤、信访、政务公开、对外交流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拟订机关内部规章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 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群、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承办区人大、区政协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统筹区级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负责本单位预决算、财务、装备、物资采购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铜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消防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跨区域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风险监测和防灾减灾科。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协调火灾防治、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四)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巡查办公室)。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预案管理和法规科。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的现场指挥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六)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管理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承担中央、市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七)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 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和城镇天然气除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承担关闭煤矿后续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

(八)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 轻工、纺织、商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