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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402560

联系电话:023-45619820

政府网站:https://www.cqstl.gov.cn/bm/qybj_71122/zwgk_70831/zfxxgkzn_70833/



(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实施市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拟订铜梁区相关规划、政策、标准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实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落实,落实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组织实施价格信息监测、信息发布和信息上报制度。

(六)监督医保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指导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要建立与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铜梁区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一)综合科(行政执法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机要、信息、档案、宣传、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机关人事管理、财务、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基金年度预决算草案编制、审核。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二)业务科。拟订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参保筹资和待遇政策;承担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建立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筹资和待遇政策;贯彻落实地方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监督执行医保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医疗保障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