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索引号 ] 11500224305232152D/2023-0007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铜梁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05-04 [ 发布日期 ] 2023-05-04

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的反馈

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反馈

为保证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区卫生健康委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于2023420日至2023428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经过7个工作日社会公众意见征集,经收集整理,公示期间共收到意见反馈结果0条。

               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

                    20235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