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文物发〔2024〕2号
重庆市铜梁区文物局
关于开展文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的通知
各镇街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区博物馆、邱少云烈士纪念馆: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文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的通知》(文物督发〔2024〕18号)和《重庆市文物局关于开展文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的通知》(渝文物〔2024〕93号)要求,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全区文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现将《铜梁区文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明确重点任务措施,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巡查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三年行动期间,各镇街要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机制,加大督促推动力度。每年5月30日、11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及情况统计表通过渝快政报送柴静收(联系电话:17347958239),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1.铜梁区文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2.文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铜梁区文物局
2024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铜梁区文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文物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和重庆市文物局《重庆市文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具体要求,结合铜梁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本攻坚,文物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底线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镇街属地安全责任、文物博物馆单位直接责任有效落实,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技术标准更加完善,安全防控基础更加扎实,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实现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文物保护工程、考古发掘工地以及新建改建博物馆工地等场所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文物行业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分级组织、分类培训”原则,加强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重要内容,2025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强化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管理人和重点岗位员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各镇街督促指导文物博物馆按照《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演练工作指引》和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演练视频片,定期、规范开展消防演练,其中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文物博物馆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牵头单位:区文物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博物馆、邱少云烈士纪念馆)
(二)严格文物安全规范。以2023年梁平双桂堂全市文物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现场会为指引,各镇街、文物博物馆单位严格落实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文物安全检查督察等相关制度要求,推动全区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牵头单位:区文物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博物馆、邱少云烈士纪念馆)
(三)培育文物安全文化。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为契机,开展文物行业安全宣传培训和文物消防安全主题海报征集活动,各镇街、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展“融入文物安全元素、展示文物安全文化、体现文物安全特点”的安全文化培育活动,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文物安全工作。(牵头单位:区文物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博物馆、邱少云烈士纪念馆)
(四)深化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总结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以《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特征清单》为基础,梳理常见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及相应整治措施,推动提升文物博物馆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健全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采取“文博单位常态自查、文物部门监督抽查、相关部门联合排查、领域专家协助检查”等方式,不间断、常态化开展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镇街每月对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检查率达到100%。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一般隐患立即整改、突出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挂账整改”原则,实施分级分类整改,落实整改期间防范措施。对整改进展缓慢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督察督办、实地核查、暗访检查、约谈通报等手段,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闭环整改到位;对因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督促严肃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区文物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博物馆、邱少云烈士纪念馆)
(五)严控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风险隐患。严格控制文物博物馆单位范围内使用明火,向公众开放的区域全面禁止吸烟。文物建筑用于宗教活动或者居民居住的,加强生活用火管理,使用安全火源,采取有效防火隔离措施;在指定室外区域燃香烧纸用火,做到专人看管,设备齐全,人离火灭。严格落实安全用电制
度,规范敷设电气线路,改造更换老旧电气线路,清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违规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电器,淘汰危及文物安全的电气设备;不得将灯具直接敷设在文物建筑上搞“亮化工程”,在文物建筑外安装的要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易燃可燃物品管理,文物博物馆单位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针对文物火灾风险,以博物馆、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为防范重点,因地制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不断完善消防设施。(牵头单位:区文物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博物馆、邱少云烈士纪念馆)
(六)抓好开放文物行业单位管理和公共服务。督促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行业开放单位提前测算游客承载量,制定详细接待方案,适当增加安保、讲解、服务、救援等力量。严格出入口安检,合理确定活动区域和线路,有效配置安全设备设施。进行临界观众数量控制,采取暂停售(发)票、预约或者错峰参观等措施,及时调控、疏导、分流游客,保证良好安全参观秩序。(牵头单位:区文物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博物馆、邱少云烈士纪念馆)
(七)提升文物保护工程、考古发掘工地以及新建改建博物馆工地等场所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工地安全管理,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设置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完善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施工人员岗前安全警示教育,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文物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严格施工现场用电、动火审批和监管,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要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并与文物建筑保持安全距离,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安全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及时清理现场废料、垃圾等可燃物品。对各类工地危险区域和部位,妥善采取加固、支护、围挡等安全措施,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提前做好人员救护、文物抢救保护预案和措施,有效防止坍塌、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员、文物和工地安全。(牵头单位:区文物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博物馆、邱少云烈士纪念馆)
(八)加强文物博物馆单位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管理。指导督促文物博物馆单位服务外包和施工外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和措施,不得转嫁安全生产责任。利用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展生产经营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的,要签订双方安全生产协议,厘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承包承租方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资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区文物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博物馆、邱少云烈士纪念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和文物博物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本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要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进行、按期完成。
(二)加强安全投入。各镇街和文物博物馆单位要聚焦制约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推动文物安全监管数字化建设,推进“人防、物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强化文物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镇街要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重点任务推进的过程管控。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落实、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组织通报、约谈、曝光,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总结固化提升。各镇街要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文物安全制度措施,健全完善文物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2
文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
统计表(202_)
(盖章) 202_ 年_ 月_ 日
治本攻坚事故隐患 |
文物博物馆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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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已整改(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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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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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已整改(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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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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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已整改(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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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及部门(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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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单位、场所情况及检查发现问题隐患 |
文物建筑火灾风险隐患 |
未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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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员不会使用消防、安防设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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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消防水源或消防水量和水压严重不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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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被 占堵(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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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电热器具(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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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敷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线路老化、破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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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室内为电动车辆、蓄电池充电(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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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灯具直接敷设在文物建筑上(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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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明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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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众开放区域未全面禁止吸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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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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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 爆竹(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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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工程火灾风险隐患 |
工程数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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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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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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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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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岗前安全警示教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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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可燃物品随意堆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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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危险区域和部位采取加固、支护、围挡等安全措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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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发掘工地火灾风险隐患 |
工地数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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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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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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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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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岗前安全警示教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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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可燃物品随意堆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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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危险区域和部位采取加固、支护、围挡等安全措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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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博物馆工地火灾风险隐患 |
工地数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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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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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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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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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岗前安全警示教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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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可燃物品随意堆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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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危险区域和部位采取加固、支护、围挡等安全措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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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博物馆单位外包外租场地场所火灾风险隐患 |
外包外租场地场所数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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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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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期开展排查检查、或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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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承租方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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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及火灾事故情况 |
本地区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包括国保、省保单位三级博物馆)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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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抽查检查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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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检查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是否全覆盖(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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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培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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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的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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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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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员工、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人数分别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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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消防管理人员培训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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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以来消防管理人员培训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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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消防演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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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消防演练的文物博物馆单位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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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文物博物馆单位是否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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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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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区是否出台文物安全相关规范标准(是/否,如有,请附标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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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区年度发生文物火灾事故数量(起,如有,请另附纸说明文物名称、级别、过火面积、造成损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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