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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450629762C/2024-00124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公告公示
  •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 2024-06-12
  • 2024-06-12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环评文件、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查询方式https://www.cqstl.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tlhbj001@163.com,电话:45695023。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日期

备注

1

重庆渝鑫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玻璃深加工建设项目

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姜水路6

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租用标准化厂房1945平方米,购置切割机、磨砂机、钢化炉、磨边机等生产设备,年产钢化玻璃、中空玻璃、镀膜玻璃、夹胶玻璃、磨砂玻璃共计20万平方米。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全厂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260d,钢化工序每天生产16h,磨砂工序每天生产1小时,其他工序每天生产8h

1、运营期废气:打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采取无组织排放,通过车间通风换气的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砂粉尘经磨砂机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散排。

2、运营期废水生产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已建生化池(处理能力约3m3/d,)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东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B标准后排入淮远河。

3、运营期噪声: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加强管理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生产厂房内东北侧设置118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暂存后直接外售。设危险废物暂存间1处,位于厂房内东北侧,建筑面积约12m2,用于存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地面采用六防处理,四周修建围堰或设置托盘,并设置标志标牌。

2024612-2024618

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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