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水发〔2021〕132号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关于印发全区水利行业防溺水安全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全区水利行业防溺水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防溺水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安全和信访管理科,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 工作时间
2021年6月至9月。
- 工作重点
涉及水利行业防溺水工作重点:中小型水库、小水电站、河(渠)道、堰塘、在建涉水项目。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防溺水宣传
各管理单位和有关企业要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及宣传资料、安全警示标牌等形式对学生群体、企业职工、施工作业人员及施工作业区域周边群体进行全方位涉水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
(二)加强责任落实
各责任科室、有关企业要认真落实河(渠)道、水库、塘堰等危险水域及在建涉水项目安全管理和防溺水责任制,逐级夯实责任。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教育监管,强化安全措施,建立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溺水事件发生。
(三)加强隐患排查
一要抓好隐患排查。各业务科室、各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按照“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管辖区域及周边水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要设置安全警示标语。对中小型水库、小水电站、河(渠)道、堰塘、在建涉水项目等重点危险区域,各管理单位和有关企业要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特别是易发淹亡水域和事故常发水域要增加警示标志牌、安全宣传标语。三要加强巡查劝导。各管理单位和有关企业要加强巡查频次,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及时劝阻制止非法钓(捕)鱼、游泳、戏水等行为。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