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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办公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白龙大道15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402560

联系电话:023-45632902

政府网站:https://www.cqstl.gov.cn/bm/qslj_71112/zwgk_70831/zfxxgkzn_70833/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城乡防洪等综合或专业水利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按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区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重庆市铜梁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要水利配套工程建设。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责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重庆市铜梁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负责移民安置验收日常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二)负责组织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对外交流、合作等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关于防汛抗旱工作。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日常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行政后勤、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统战、宣传、群团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目标考核等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办区人大建议和区政协提案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拟订全区水利中长期规划、综合规划、流域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负责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提出项目安排和年度计划建议。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和质量监管,组织实施水利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日常工作,管理本部门行政审批窗口。组织协调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管理及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对外交流和水利科技工作。承担水利统计、普查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编制部门预算,拟订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及竣工决算、使用效益分析。承担水利行业固定资产统计,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四)水政水资源科(重庆市铜梁区节约用水办公室、重庆市铜梁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实施水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计划工作。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水土保持规划和水土流失调查防治,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指导行政应诉,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五)河道管理科。负责河道水域及岸线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江河、水库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及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负责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山洪灾害治理、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组织实施水文站网建设管理。

(六)水利水电科。拟订农村水利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及小水电代燃料等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七)移民工作科。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并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项目的规划,监督后期扶持资金的发放、项目资金的使用、收益分配工作。组织、指导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实登记、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征地移民安置验收工作。负责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宣传、解释和答疑工作。

(八)安全和信访管理科。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宣传。负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负责指导水利行业信访稳定工作,承担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置工作。

(九)供水管理科。负责城乡供水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城镇供水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区供水应急预案,并对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承担二次供水的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城乡供水设施的建设管理。

(十)水生态建设与河长制工作科。牵头负责水生态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推进河(库)长制工作的协调、督导、考核等具体工作。起草拟订河(库)长制管理制度,承办区级总河长会议,落实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确定的事项。拟订并分解河(库)长制年度目标任务,并监督实施。承担重庆市铜梁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重庆市铜梁区水利行政执法支队。其主要职责是以区水利局的名义,统一行使水利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