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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审计局出台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督查实施办法

日期:2021-11-25


重庆市铜梁区审计局

出台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督查实施办法

为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履行好审计机关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铜梁区审计局出台《重庆市铜梁区审计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督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工作的职责和程序,着力提升审计整改质量和效果,推动整改跟踪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要素。《办法》从审计整改跟踪督查的范围、内容、时间、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基本要素。跟踪督查范围为我局已完成审计项目查出问题的整改以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整改事项;跟踪督查内容是指对被审计对象及其主管部门纠正审计查出问题、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建议情况进行的跟踪监督检查;跟踪督查时间应结合审计结果文书要求被审计对象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情况的期限,以及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具体要求有计划进行安排,并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二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办法》要求整改督查与内审管理科负责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工作的牵头、汇总、督促等工作。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全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整改落实情况的牵头、汇总、督查相关工作。法规审理科按照相关规定对审计整改中发现审计结果文书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认定,并提出纠正措施或责任追究的建议意见。明确项目审计组是审计整改跟踪督查的责任主体,项目主审具体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审核整改资料,认定整改结果,填报项目整改台账,对项目整改报告和取得的证明材料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三是规范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办法》要求局机关项目主审在认定被审计对象提交的审计整改报告、整改台账时应对审计整改资料的充分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如整改措施、整改结果以及部分整改或未整改的事项有无列明尚未整改的原因以及下一步整改计划等。《办法》将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划分为完成整改、部分整改和未整改三类,并细化各类别的认定标准,部分重要事项或疑难事项的整改可会同法规审理部门共同认定,整改完成事项应在项目整改台账中做“销号”处理,部分整改以及未整改的事项做“挂号”处理。

四是抓好审计整改工作问责。《办法》对审计整改追责问责机制进行细化,规定被审计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且也未说明原因的;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提请区委区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拒绝整改以及出具审计决定未执行等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责任单位和人员,由项目审计组向局党组提请相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并要求相关部门对反复发生的问题从规律上找原因,对普通发生的问题从机制上找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及时研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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