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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402560

联系电话:023-45632552

政府网站https://www.cqstl.gov.cn/bm/qrlsbj_71106/zwgk_70831/zfxxgkzn_70833/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贯彻实施城乡就业政策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对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处理劳动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七)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贯彻执行实施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八)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等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九)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推荐、选拔和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按有关规定,综合管理全区奖励工作;承办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规定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行政后勤、财务、外事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信息、统计、安全、保密、改革、政务公开、新闻发布、门户网站管理、政务值班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党群、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法规与调解仲裁管理科。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指导辖区企业职工安置、经济性裁员工作;拟订本行政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辖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协调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指导开展辖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辖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三)劳动关系科。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承担全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协调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用人单位职工因工伤亡认定工作。

(四)人力资源开发科。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综合管理全区奖励工作,承办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流动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负责全区临聘人员管理工作。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重庆市铜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承办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确定、确认、转评和评审工作;负责国家级、市级专家推荐、选拔和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六)工资福利和退休管理科。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的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承办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及有关待遇的政策落实;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退(离)休人员退(离)休审批工作,承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承担异地退休干部来铜定居安置管理协调工作。

(七)社会保障管理和基金监督科。负责全区社会保险的行政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基金征缴、支付、管理等情况;负责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和内控制度情况;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工作;负责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年金方案的审核备案工作;指导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负责全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承担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重庆市铜梁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拟订全区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完善城乡统筹就业服务体系;负责依法监督就业专项资金支付、管理等情况;负责指导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工作;负责监督就业公共服务机构执行就业政策和内控制度;负责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工作,并依法做好被审批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依法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许可和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培训和颁证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对国有企业执行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负责拟订全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承担上级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和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群众工作科。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及突发群体性事件;负责定期牵头排查重大矛盾纠纷;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并提出建议;督促本部门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负责协调领导接访工作;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