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业主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99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渝农发〔2021〕111号)文件精神。按照《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委于2021年12月7日发布了《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部分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蔬菜项目的通知》(铜农委〔2021〕238号),我区共有4个单位申报了该项目并编制了实施方案,经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沈尧蔬菜种植大户作为此次蔬菜标准园项目建设实施单位。
现就实施单位相关建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6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与区农技中心联系进行书面反馈。
联系人:文娟,联系电话:45685910。
附件:公示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