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鹏展隆耀建材有限公司
采矿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项目临时占用
林地的批复
重庆市铜梁区鹏展隆耀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重庆市铜梁区鹏展隆耀建材有限公司采矿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等有关规定,局研究同意你单位使用铜梁区蒲吕街道沙坝村4社集体林地0.1709公顷,用于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临时占用林地有效期限至2023年7月31日。
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对需要采伐使用林地范围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面积、用途使用林地,不得修建永久性构筑物,严禁违规使用林地,并不得造成水土流失,同时自行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
蒲吕街道办事处按照与区政府签订的《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此复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