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管理中心,区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校,全德学校,民办教育学校(园),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区教育学会:
现将《重庆市铜梁区教育系统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校预案,加强培训演练,提高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系统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公共事件,确保事件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 提高教委机关及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及时控制和处置食品安全公共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分预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铜梁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铜梁区教育系统2022年度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分级处置;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成立重庆市铜梁区教育系统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主任任指挥长,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委副主任、区教委总督学任副指挥长,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管控组、现场处置组、事件调查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
工作职责: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有关情况;发布事件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预案(处置指令);领导全区教育系统的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调动全区教育系统内人员和物资资源,保障信息及时、通畅,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2.2工作组及职责
2.2.1综合协调组
由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主任任组长,区教委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委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牵头,秘书科、人事人才科、基础教育科、体卫艺科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落实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积极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相关信息。当日值班人员收到学校突发事件报告后,10分钟以内向主要领导、值班领导和分管食品安全领导电话报告;办公室根据领导安排拟定值班信息并经审核后,40分钟以内由信息报送人员采用纸质或传真的方式分别向市教委和区联合值班信息调度中心报送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2.2.2信息管控组
由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任组长,党群工作科科长任副组长,党群工作科牵头,办公室、技装中心、体卫艺科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及时掌握应急事件信息,控制网络不良信息发布,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舆论引导,澄清不实消息,避免引起恐慌。
2.2.3 现场处置组
由区教委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委领导和联系涉事学校的委领导任组长,体卫艺科科长任副组长,体卫艺科牵头,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安全保卫科、考试中心、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学区管理中心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组成,根据事件应急程度,分成小组实施。
工作职责:及时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负责组织或配合有关力量进行医疗救护、人员送医、人员隔离、病原毒源清除和环境消杀等;指导涉事学校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开展事态分析,提出处置建议等。
2.2.4 事件调查组
由区教委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委领导和联系涉事学校的委领导任组长,联系涉事学校的科室科长和党群工作科科长任副组长,党群工作科牵头,督导室、体卫艺科、安全保卫科、学区管理中心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组成,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参加。
工作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对事件原因和造成的损失等进行调查,明确事件责任人,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2.2.5后勤保障组
由区教委分管后勤工作的委领导任组长,财务基建科科长任副组长,财务基建科牵头,办公室、资助中心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区级层面应急工作需要的物资和经费保障,为参与事件处理人员提供车辆和生活保障,负责事件损失统计和上报工作。
2.2.6善后处理组
由区教委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委领导任组长,安全保卫科科长任副组长,安全保卫科牵头,人事人才科、基础教育科、体卫艺科、思政科、财务基建科、学区管理中心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与相关部门协调,进行食品安全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理;做好遇难和受伤人员的心理疏导及家属安抚等善后工作;提出教学秩序保障临时措施,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3预防和预警
3.1预防
1.区教委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2.将食品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与应急知识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严格食品安全管理,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加强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食品加工、餐饮具消毒、食堂的安全保卫等各环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4.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为食堂师生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5.学校要建立健全与家长、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6.区教委建立健全与卫生、疾控、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所在地区食品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信息,对各类可能引发学校食品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并发出预警。
7.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的能力。
8.做好应对学校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3.2信息报告
3.2.1报告流程
1.全区教育系统学校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实行书面和电话报告制度,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涉事学校举办者或学校负责人应当立即(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0分钟)向区教委(电话:45678015、45439678)报告事态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并利用120实施联动报警。40分钟内书面报告区教委。
2.区教委接报后,一般、较大事件应于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至市教委,并同时报告给区委、区政府,通报区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区网信办、区信访办等相关部门;重大、特别重大事件应20分钟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市教委,并同时报告给区联合值班信息调度中心,通报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网信办、区信访办等相关部门。
3.对首报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每天不少于1次。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终报,包括处置措施、过程、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3.2.2 报告内容
1.事件发生单位概况;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患病(中毒)人员症状、患病(中毒)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
3.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4.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3预警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食品安全公共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或国家,损害特别严重;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污染食品流入市内2个以上区县,损害严重;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损害严重并扩散;一起事故中毒100人以上并有死亡,或死亡10人以上;市政府认定的其他Ⅱ级食品安全事故。
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受污染食品限于市内1个区县范围,损害严重;一起事故中毒100 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市政府或区县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存在损害健康的污染食品,造成严重损害后果;一起事故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下,无死亡;区县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人数在29人(含)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且未发生在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以及重大活动期间,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轻微事故处置。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应急处置实行分级负责和分级响应原则。一般事件中未造成人员伤亡或未引起较大社会影响的由区教委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理。对造成人员伤亡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由区教委应急指挥部先期处置并报区应急指挥部,由区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4.1.2学校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向区教委、属地镇(街)、属地卫生、属地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信息。
2.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安全场所,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3.立即组织本学校人员,配合专业医护队伍以救护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5.及时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6.在区政府,区教委和相关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事件处置工作。
4.2基本处置程序
1.发生一般事件。由区教委应急指挥部安排相关工作组到现场处置,教委分管安全稳定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必须亲临现场。
2.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影响的事件,由区教委应急指挥部启动《重庆市铜梁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区教委主要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发生较大以上事件,由区教委应急指挥部启动《重庆市铜梁区教育系统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组织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待区应急指挥部工作组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权自动移交,并协助开展工作。
4.3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由现场指挥部提出意见,宣布应急状态结束,现场人员、装备撤离。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善后工作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组织社会救助和保险理赔,对事故人员给予赔付、补偿和救治。
5.2调查报告
事件调查组及时开展事件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交应急指挥部。
5.3总结与通报
区教委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对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报区政府应急指挥部,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属单位及相关人员。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应急指挥部各工作小组和救援单位要分别确定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6.2装备、物质及资金保障
后勤保障组应建立装备、物质及资金保障方案,保证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6.3责任追究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命令第225号(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以下情形者,应严格追究责任:对突发事件信息不按规定上报、谎报、瞒报的;拒不执行事故现场指挥部指令,延误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不配合、不支持、严重影响和干扰应急救援工作的。
7培训与演练
7.1预案培训
指导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人员的技能培训,要有计划地开展对学校师生的相关培训。聘请公共卫生领域的专家定期向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应对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的讲座和培训。
7.2预案演练
每年结合国家防灾减灾日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至少一次食品安全公共类实战应急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7.3预案更新
本预案根据本系统人员变动等情况,适时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