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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25
  • 2024-07-05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关于铜梁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70号建议的复函

 铜公函〔202456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铜梁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70号建议的复函

万小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公交站台禁止停放私家车辆的建议》(27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针对您的建议,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整治城区公交站台私家车辆停放问题

一、部门联合发力,强化路检路查。依托区多勤联动综合整治办公室,强化与交通、城管等部门协同配合,结合渝警骁骑力量,将占用公交车站违法停车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和常态化整治。同时,充分用好固定违停抓拍设备,加大重点部位巡逻检查力度,查处公交车站及影响公交车启停附近违停车辆600余车次,进一步规范城区公交车站周边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有序规范停放。

二、提升处罚幅度,增加违法成本。202311月,重庆市公安局印发《重庆市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公规〔20233号),明确机动车在公共汽车站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属于较重违法情节,按照从重裁量阶次进行处罚,将原有的罚款100元上调至罚200,严格按照上限处罚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我局从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入手,线下,组织警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43张贴海报5000余张,悬挂横幅300余幅,发放宣传单50000余份加大集中宣传力度。线上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平安铜梁等媒体矩阵向广大市民普及交通安全常识,依法曝光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25起,运用铜梁交巡警官方抖音号发布短视频65条,发挥舆论震慑作用,积极营造人人遵守交通法规,人人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由区公安局主要领导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提出,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4625


(联系人:杨威,联系电话:45697608,邮政编码:4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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