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关于返还
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公告
铜梁区公安局办理唐*伦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唐*伦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2**********839(账户名:叶*雯,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和账户621**********157(账户名:赖*女,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铜梁区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唐*伦,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17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铜梁区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2年11月17日
(联系人:邓仁强,联系电话:1502535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