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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顶风违法 弹弓打鱼终被罚

日期:2019-06-14

近日,铜梁一男子在禁渔期使用弹弓进行非法捕鱼时,街道综治巡逻队员发现后对其进行制止,男子非但不知悔改,还摸出匕首进行威胁,最终,等待他的又会是什么?

当日8时30分许,铜梁区巴川街道三名综治巡逻队员驾驶巡逻车至铜梁小北海河晏口桥上时,发现一男子正在禁渔期内使用弹弓进行非法捕鱼,其自行车龙头袋子中装有非法捕捞的鱼和虾。三名综治巡逻队员遂下车制止,要求男子交出弹弓并停止其非法捕捞行为。该男子拒不配合,因不满弹弓被没收,情绪激烈,遂摸出随身携带的银色匕首挥舞。三名综治巡逻队员在控制该男子过程中不同程度受伤。

街道综治巡逻队员随即报警接警后,铜梁区公安局巴川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事发现场,并男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该男子周某华(44岁,铜梁人)对其非法捕鱼、故意伤害以及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周某华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二十日,罚款五百元。

警方提醒:禁渔期内,天然水域禁止采取任何方式捕捞野生鱼。其中,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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