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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筑牢岁末年初安全之基

日期:2019-12-31

新春佳节将至,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联合相关单位大力开展烟花爆竹整治行动,严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019年11月1日至今,共办理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等烟花爆竹刑事案件1起、治安案件11起,刑事拘留1人、治安行政拘留4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4969件。

12月30日,铜梁区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在铜梁区塔山街某库房内有人非法屯放烟花爆竹。接警后,铜梁警方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将正在整理烟花爆竹的汪某当场抓获。经清点,库房内共存放烟花爆竹149件,价值3万余元。经查,汪某(男,30岁,铜梁区侣俸镇人)自12月25日以来,先后多次驾车从四川遂宁某鞭炮厂低价购买烟花爆竹运回铜梁存放在库房内,准备过年时和亲戚朋友使用。目前,汪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12月30日9时许,铜梁区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铜梁区白龙社区小学附近有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发现白龙社区公园人形拱桥下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痕迹,燃放人已无踪影。经走访调查,该公园人形拱桥修建项目负责人曹某西和江某林有重大嫌疑,民警遂将两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上午9时许该公园人形拱桥主钢结构成功吊装,曹某西遂叫江购得烟花两箱、鞭炮一饼,在桥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庆祝。西和江林的行为已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铜梁警方依法对曹某西和江某林各罚款三百元,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铜梁区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广大市民树立平安环保过节新风尚,遵守禁放规定,共同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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