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注销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经代理记账机构申请,现予以注销重庆捌零贰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单位名称 |
批准日期 |
许可证号 |
机构负责人 |
单位地址 |
重庆捌零贰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
2018年5月3日 |
DLJZ50015120170014 |
张连刚 |
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金龙大道3号家乐汇建材市场A9-1 |
以上公示信息如有异议,请来电023-45682344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