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统计局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国家和重庆市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改革;拟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方案。2、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和各项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依法对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3、负责对镇街、部门及行业统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镇街、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情区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5、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6、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科技、文化旅游、能源和资源环境等统计数据。7、负责对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的整理、审核、管理、提供、发布,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8、开展全区经济、社会、科技、能源和环境等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镇街、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9、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10、加强对镇街统计办公室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搞好全区统计机构、统计队伍建设;协助市统计局组织全区统计专业资格、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统计局共有3个二级预决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重庆市铜梁区统计局本级,参照公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即重庆市铜梁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和重庆市铜梁区普查中心。从人员情况看,统计局本级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11,2023年8月新增选调生1人。社会经济调查队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10人,普查中心编制人员7人,实有人数6人,2023年11月调出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085.98万元,支出总计1085.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08万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是一是延续了2022年中追加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项目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二是干部职工正常晋级进档工资收入。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8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08万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是一是延续了2022年中追加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项目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二是干部职工正常晋级进档工资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5.4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55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8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08万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是一是延续了2022年中追加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项目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二是干部职工正常晋级进档工资收入。其中:基本支出648.67万元,占59.76%;项目支出436.76万元,占40.2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时的结余,2023年年末没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5.9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7.08万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是一是延续了2022年中追加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项目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二是干部职工正常晋级进档工资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08万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是一是延续了2022年中追加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项目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二是干部职工正常晋级进档工资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30万元,下降9.22%。主要原因是一是企业电子台账压减了项目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区级机关事业单位过紧日子举措,压减行政运行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55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08万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是一是延续了2022年中追加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项目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二是干部职工正常晋级进档工资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30万元,下降9.22%。主要原因是一是企业电子台账压减了项目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区级机关事业单位过紧日子举措,压减行政运行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该结转结余为2021年项目结余金额,2023年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6.57万元,占84.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52万元,下降10.24%,主要原因是压减了企业电子台账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3.94万元,占9.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5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是预算是根据上年10月份工资收入预算,年中职工工资正常晋级进档工资增长,扣减养老保险等基数增长,因此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9.25万元,占1.7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4万元,下降31.71%,主要原因是调整纠正了缴费核算基数。
(4)住房保障支出45.67万元,占4.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9万元,下降0.85%,主要原因是调整纠正了缴费核算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8.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9.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23万元,增长7.48%,主要原因是单位干部职工正常晋级进档增加的工资收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等。公用经费99.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0万元,下降11.1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区级机关事业单位过紧日子举措,压减行政运行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维护费、印刷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49.18%,主要原因是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执行单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0.66%,主要原因是上级单位来检查指导工作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样本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到市局联系工作,到镇街、企业调研,普查、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要求我单位只能保留1辆公务车,因此2023年没有公务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油费、保险费、路桥费、维修费、停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5万元,下降45.37%,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使用公务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1万元,增长7.66%,主要原因是车辆逐年使用过程中增加的保险费,维修费等。
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工作产生的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78.5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陪餐人数,尽量电话网络汇报请示工作。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8万元,下降79.45%,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来检查指导工作较上年次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70.7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会议费核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4万元,增长114.25%,主要原因是集中在统计本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中进行了业务培训,其他两个二级单位2023年都没有单独的培训费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资料印刷、网络邮电、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50万元,下降11.1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区级机关事业单位过紧日子举措,压减行政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436.76万元;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各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对7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7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各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林民娟-02345673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