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城管函﹝2024﹞564号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25号建议的复函
王明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秋季增加江河清漂频次,持续保护江河水质的建议》(第2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
我区共辖水域面积4973.39公顷,其中河流水面1807.69公顷,水库水面1019.51公顷,坑塘水面2146.19公顷。流经我区行政区域的河流主要有三条,分别是涪江、琼江、小安溪。
二、河道清漂开展情况
(一)强化区级重点河流常态化清漂。通过购买服务促进清漂工作专业化、常态化,确保清漂效果,市场化服务单位对涪江、琼江、高滩河、巴川河、淮远河和小安溪6条区级重点河流共计200.2千米水面漂浮垃圾进行常态化清漂保洁,保洁时间为每天08:00—12:00,14:00—18:00,减少了水面漂浮垃圾和岸坡垃圾停留时间,消除垃圾对水质的影响。
(二)强化支流清漂保洁。按照《铜梁区河道常态化保洁工作实施方案》,跨镇街河流、镇街内主要河流由属地镇街自行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河道进行清漂保洁,进一步明确了各镇街和市场化服务单位清漂保洁范围,推动各镇街常态化开展清漂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宣传引导。一是加强市场化服务监管,坚持我局与相关镇级共同考核河道保洁市场化服务,坚持作业效果与服务费挂钩机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确保区级重点河流清漂保洁市场化服务效果。二是加强镇街考核奖惩,加强检查指导力量,严格对各镇街河道保洁、垃圾清运效果实行季考核。三是加强检查指导,我局落实专人加强对各镇支流清漂打捞的业务指导,督促各镇落实专人负责辖区支流岸坡垃圾清理,确保水面漂浮物和岸坡垃圾日产日清,有效防止垃圾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利用河长制公示牌、宣传警示牌等监督举报渠道,营造人人参与、全民监督的河湖管护氛围,着力打好清漂保洁的“人民战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落实清漂服务协议要求,加强六条区级重点河流常态化保洁力度,增加河流巡河频次,从每周3次提升到每周5次,针对秋季水葫芦、漂浮物生长旺盛的特点,按照实际情况延长清漂作业时间,确保水面漂浮物不跨界不积存。二是全面加强市区级河道清漂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河道清漂保洁、不发生挪用挤占清漂资金情况。三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全面加强对各镇街及市场化服务单位河道清漂、垃圾清运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保障漂浮物日产日清,坚决防止垃圾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打造更宜居的城区环境而努力,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够得到您的帮助与理解。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副区长罗昌西审定,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蒋伟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陈永彬;联系电话:45670320;邮编:40256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