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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办公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中兴路4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402560

联系电话:023-45670320

政府网站:https://www.cqstl.gov.cn/bm/qcgj_71110/

政务新媒体: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微信)

    


铜梁城管执法(微信)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道路的车行道及人行道、桥梁、隧道、照明(灯饰)、公厕、垃圾站等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环卫设施、路灯灯饰工程的初设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停车场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城区(含城市水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餐厨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管;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四)统筹协调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监督城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具体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和城市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城市绿线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方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六)负责区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七)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八)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九)指导镇(街道)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党建、信息、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目标考核、后勤等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拟订城市管理行业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监督实施;承担安全生产信息收集、报送和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监管。

(二)财务科。编制下达城市管理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承担本系统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政府采购的指导和监管工作;承办行业统计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承办本系统项目的预决算管理、内部审计、本级财务核算工作。

(三)市政市容科。负责公厕、垃圾站、垃圾处理场、洗车场(点)、户外广告、路灯灯饰等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城区道路、桥梁、隧道、停车场(点)、洗车场(点)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粪便处理设施及经营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四)园林绿化科。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和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审定重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参与制定园林绿化工程定额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及街镇园林绿化工作。

(五)行政审批科。负责城市临时占道、挖掘、路灯(灯饰)等行政许可的依法审批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停车场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建筑渣土准运、环境卫生设施拆除、关闭及改变用途等行政许可的依法审批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方案审查及指标核查;负责占用(含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移植、砍伐树木等园林绿化行政许可的依法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