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11500000MB16772678/2024-01401
  • 其他
  • 政协提案办理
  • 铜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
  • 2024-07-25
  • 2024-08-13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政协第十一届第四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8-13
字号: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政协第十一届第四次会议第100号

提案的复函

杨中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建筑规划建设二三轮车泊位的建议》(提案第100号)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我区非机动车停车位现状情况

(一)新建建设项目车位配置情况

二、三轮车统称为非机动车,按照我市车库、绿色建筑等相关规范标准,2020年以来新建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按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的5%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总占地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并配置充电设施,同时,鼓励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于地面并配建遮阳、防雨和安全防盗措施,要求设置于地下车库时应符合相关消防和车库设计要求。该规范标准发布后,我局在土地出让文件的规划条件中分别明确了非机动车、无障碍、新能源等停车位的配置要求,在方案审查中严格把关非机动车停车位位置、面积、布局等内容,并将非机动车停车位作为竣工核实的内容之一。

(二)既有建设项目车位配置情况

鉴于非机动车停车位和实际停车需求之间存在巨大的缺口,为应对停车位缺口导致的部分非机动车无停放空间和充电设施的问题,我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行动,在老人民医院等闲置地块建设集中停车场,在世纪阳光等小区利用产权范围内空地、绿地等公共区域划定非机动车停车区,在袁家花园等小区利用小区底商与市政道路之间的外围区域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在中兴东路等城市道路利用行道树、花池等之间的间隙补划增划停车位。以上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区非机动车停车压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停车位数量整体不足

据区公安局反馈,我区非机动车保有量较大,在车辆管理机构登记在册的约12万辆, 2020年以来新建建筑配置的和既有项目增设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总体低于非机动车保有量,部分非机动车无处可停,存在乱停乱放现象。

(二)缺乏配套充电设施

电动二、三轮等非机动车具有夜间停放充电的使用特性,部分老旧小区地下车库或地面停车棚规划建设时未设置充电区域,或不具备加装充电设施的条件,存在居民从家中接线、飞线充电的情况。

(三)管理不规范

经物业主管部门反馈,一是部分小区在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或停放车辆超出停车位数量上限的情况下,物业仍允许非机动车进车库停放。二是部分小区物业在非机动车停车位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将非机动车停车位私自重新划线后按照堆放区或机动车停车位进行占用、租用。三是部分小区物业在开发商按要求设置的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出现故障后,不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规划战略引导

一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指引,构建以配建包括电动二、三轮等非机动车停车场为主体,以路外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与道路和公交设施协调的停车系统,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改扩建道路原则上宜配套非机动车道连接公共交通站点、步道等交通设施,打造连续的出行交通网络系统。在学校、商场、文体场(馆)等大型人流集散点,分区差异化配置非机动车停车场,因地制宜打造对儿童、老年人、残障人士友好的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二是做好专项规划编制,落实我区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在非机动车停车位布局现状基础上,开展城市非机动车停车普查,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建立城市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结合城市更新提升计划、城中村改造行动等,综合考虑城区人口发展、城市化进程、城市交通发展等情况,纳入区城市管理局在编的《重庆市铜梁区城市停车专项规划》。

(二)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位配建标准

2024年7月3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的通知》(渝规资办〔2024〕75号),一是针对新出让的以及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居住项目,普通商品房电动自行车配建标准为0.2车位每户,保障性住房为0.3车位每户,每个车位占地不小于2平方米,充电插座数量不低于停车位的50%。二是针对既有小区,在不改变公共空间属性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业主协商、共建共享原则,鼓励按照复合利用、功能兼容的方式合理设置,一般无需办理规划审批程序。三是针对利用商业区、轨道交通周边公共开放空间增设停车位的,在不改变公共空间属性、不新增消防隐患、不破坏步行通行功能的前提下,征得既有公共开放空间土地权属单位同意后,无需办理规划手续,由统筹实施主体实施。我局将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在方案审查中加强对配建标准的审查。

(三)加强非机动车停车位管理

一是提升公共非机动车停车位管理智慧水平,开发适用于非机动车停车的智慧管理系统,建设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支付清算、场景金融为核心的城市级一体化静态交通管理体系,实时查看周边停车场所、停车位空余数、充电设施情况等,即时进行违法占用处置、停放费用收取等,实现城市公共空间资源盘活利用,非机动车停车便捷规范。

二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小区内非机动车停车位管理职责的督导,对于规划建设的非机动停车位,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车位总体数量和空余数量,严格管控非机动车驶入,避免出现无位可停而导致的乱停乱放现象。对于机动车停放、小区业主堆放物品等违规占用非机动停车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起到劝导和通知规范的作用。对于飞线充电等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监督和线索举报的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此复函已经欧朝刚局长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我们及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杨晟昊,联系电话:17782357352,邮政编码:40256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