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铜农委函〔2022〕89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政协铜梁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第309号提案的复函
肖师在委员:
您提出的《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建议》(第309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指出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动开发适残岗位,将涉农项目向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及其亲属就业纳入相关考核的建议很好、非常到位。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落实。
一、关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动开发适残岗位”的建议
研究探索新时期残疾人就业工作特点,努力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根据残疾程度,对部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在社区开发保洁员、后勤保障等公益性岗位。对残疾程度较重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安排其亲属子女在就近岗位务工。铜梁区以乡村产业发展为主抓手,以建设乡村振兴车间为路径,推动城乡产业联动发展,带动农民就近就业、持续稳定增收,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前,全区建成就业帮扶车间和乡村振兴车间57个,实现全区28个镇街全覆盖。1600余名群众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其中低保、特困、残疾、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等困难群众166人(其中残疾人12名)实现年产值1.3亿元,就业人员人均月收入达3102.74元,最高的超过6000元,所在村集体年均实现收入153.46万元。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469人就业。大庙镇建有乡村振兴车间5个,吸纳残疾员工3人,2021年4月通过上门入户宣传,安排3人到就近车间进行务工,平均月收入为2400元。
三、关于“将涉农项目向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的建议
一是要求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要多吸纳有劳动力的农户务工就业,尽量安排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固定长期务工,以增加困难群众的务工收入,实现稳定收入。二是从区财政划拨专项经费,对乡村振兴车间在建设和运营中予以适当补贴,支持镇村把党建、培训、养老、教育等资源向乡村振兴车间倾斜,既帮助解决乡村振兴车间就业人员照顾“老小”问题,又为就业人员教育培训提供便利,也为周边群众提供学习休闲场所,丰富村民文化生活。三是鼓励动员工业园区企业剥离生产环节中用工量较大、技术门槛较低的工种,在镇村布局设点,推动工业配套产业在镇街“落地开花结果”。既降低了企业投资成本、破解企业招工难题,又推动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增收。对于残疾程度较轻,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多数安排在保洁员、后勤保障等公益性岗位。石鱼镇长乐村乡村振兴车间目前有工人15名,其中外村工人6名,工人年龄均在50岁以上,工资收入按照0.33元/件的方式计酬,同时采取奖励机制,产能超过平均数的以0.02元/件获得额外报酬,每月保持全勤的工人在此基础上再增加0.01元/件计酬,人均月工资在2500元左右。
四、关于“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及其亲属就业纳入相关考核”的建议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以就业需求为出发点,以岗位技能为目标,统筹规划,有针对性地为残疾人提供免费培训。采取传单、课堂培训等方式为困难群众进行就业培训,帮助他们树立就业观,职业观,引导他们珍惜机会,抓住机遇,合理选择就业岗位。帮助那些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首先要引导他们转变就业感念,敢于尝试,敢于迈出第一步,积极参与、主动融入社会生活中去。目前通过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共送培33人。发放脱贫人口创业担保贷款141人、2530万元。建立激励机制。切实落实所有镇(街)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规定,对用工单位积极安排吸纳残疾人就业的,实行必要奖励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了解残疾人劳动就业的重要意义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营造残疾人就业的良好氛围。同时,引导残疾人增强信心,树立自强不息的精神;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拓宽残疾人就业的渠道。
此复函已经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张焕兵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陈惠敏
联系电话:13996521225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