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铜梁区委员会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32号提案的复函
陈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群租房监管的建议》(第132号)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我区群租房形成的原因
群租房是指将住宅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个小房间,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的房屋。我区群租房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需求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及异地务工人员涌向城区寻求工作,部分务工人员由于从事工作的不确定性,以及疫情影响下就业形势严峻、就业不足的原因,收入增长放缓。为了降低生活成本、减少交通出行时间,其中极少部分务工人员选择了相对价廉的群租房租住。
(二)供给方面。目前房屋租赁市场出租房屋收益较低,一些房屋的所有权人选择把房间拆分,租给两个以上的人群,以谋求更多的收益;另外,个别无证经营户也存在利用群租方式将房屋出租,以获取利益最大化的现象。
二、群租房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法律规定
(一)群租房存在的问题
1.房屋隐患多。群租房采用隔断的方式改变了房屋原有结构,房屋质量得不到保障,水电气管道相应也会受到影响,要满足多人的用电需求,无形中加大了电荷的负载,房屋住用安全及消防隐患突出。
2.卫生状况差。群租房租住人口较多,流动性大,卫生状况差,容易引发一些疾病,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
3.治安问题突出。多人居住在狭小的空间容易发生冲突,人身权利和安全缺乏保障。
4.噪音扰民。租户的工作时间不规律不一致,日夜颠倒的作息,噪音扰民。
5.物业管理难度大。群租房租户个人素质参差不齐,给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保洁、保绿、保安以及公用设施都带来了管理难度。
(二)相关法律规定
2020年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通过立法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但该条例至今尚未正式出台。
目前,关于房屋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其他专门性的住房租赁法律法规较少,尤其针对群租房问题,无明确治理条款,也没有有效的法律制度文件及规范监管措施,导致在日常管理和执行的过程中难度较大。
三、群租房整治工作情况
(一)加大法规宣传力度。针对群租房管理难题,区住房城乡建委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管控群租房市场:一是多形式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各小区广泛宣传《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房屋租赁法律法规,使广大市民知晓房屋租赁知识。二是在全区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发放宣传海报,要求各中介机构张贴在门店醒目位置,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提高群众知晓度。
(二)加强群租房规范管理。区住房城乡建委严格房屋租赁合同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必须统一使用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且不得添加将房屋进行分隔为群租房出租的条款。同时,区住房城乡建委扎实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将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业务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对违规出租或代理不符合出租条件房屋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依法依规查处。
(三)建立群租房管理长效机制。群租房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相关部门共同发力。今年3月以来,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会同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单位,研究制定我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为规范市场秩序和开展执法工作提供支撑。下一步,区住房城乡建委也将积极推动区级层面建立群租房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有关职能部门职责,建立联合整治制度、常态化信息互通制度,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此复函已经区住房城乡建委周凡主任审签,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我们及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邓 燕
联系电话:023-45693111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