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第18次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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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第18次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
12月2日,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第18次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区人民法院院长张俊文主持会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冉劲受邀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由区检察院提起检察建议、区法院审委会研究决定的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件。会上,合议庭从案件的由来、审理的经过、认定的证据、查明的事实、需讨论的问题、拟裁判的理由和结果进行了详细的汇报。检察长对检察建议的来由及本案的处理意见发表了意见。经讨论,本案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会议指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列席审委会,法检两家共同对案件的审理发表意见,有助于促进司法公正。
会议强调,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要求,也是人民法院依法接受法律监督的具体方式。人民法院要主动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高度重视提起检察建议或抗诉案件的审理,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还原案件的事实,维护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真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