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水函〔2022〕52号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337号建议的复函
白杨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饮水管网管理的建议》(第33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情况
近年来,我区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耕“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2016~2020年全区延伸改造农村供水管网3096公里,共巩固提升农村饮水人口49.88万人。2021年以来,在持续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上,一是以“一改三提”为主抓手,投资3000万元,开工建设虎峰镇及平滩镇农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新建主供水管道250公里,支供水管网1000公里,新增供水能力9000m3/d,新增集中供水人口约6.5万人;二是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253万元,对全区55处村级集中供水工程和南城街道、维新镇等11个镇街的70公里人饮管网进行维修养护,确保工程正常运行,提升村级供水工程管护水平。
二、建议办理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城乡一体化保障。2022年我区计划投资2500万元,实施城乡一体化三期工程,改造少云镇中和场管网、大庙镇至陈家输水管网、福果及石鱼等20个镇街农村主、支管搭接工程,新建和改造管道28公里,“一户一表”改造340户,巩固提升农村用水人口3.5万人。同时,自今年起,将原每年落实的2000万城乡供水差价补贴资金提高到2800万元。后期我局将继续争取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资金和相关配套资金,加强与财政、乡村振兴部门的沟通,及时提出具体的水源工程和农村工程建设项目需求,做好衔接工作,加快项目建设;同时落实好用电、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二是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农村供水管护要求。今年,我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研究出台了《重庆市铜梁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从法律层面规范保护农村供水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让相关工作能有所遵循,更好落到实处。办法中明确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区负总责、镇街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履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产权为村集体资产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各村应成立农村饮水用水户协会,建立村民自治章程,全面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维护工作。制度健全的村可将管网延伸工程总表后的农村供水管网和设施设备有偿委托给符合条件的供水单位进行维修养护。农村饮水用水户协会可结合本村实际聘用专职水管员1名或多名,水管员岗位属于公益性岗位。同时,做好农村管网运行管理资金保障。区财政负责落实维修养护基金,并纳入财政预算,每年不低于460万元,并根据情况适当调整。镇、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费用由区水利局在区级维修养护基金中给予部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公里供水管网700元/年,包含水管员工作经费、管道日常维修费用及抄表劳务费用。
此复函已经区水利局局长李琼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2022年6月8日
(联系人:胡鑫,联系电话:13996694407,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