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职改办〔2024〕70号
重庆市铜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铜梁区工程技术和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换届专家征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8〕9号)有关精神,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建管理办法》(渝职改发〔2000〕2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下放高中级职称评审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05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25号)的规定,现将集中开展铜梁区中级职称评委会换届专家征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选范围
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程技术系列和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学术水平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部分专家人数紧缺的专业,职称要求可放宽至中级。
二、征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具有从事本领域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3年以上。
(四)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内的。
2.被组织立案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的。
3.不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及要求,不服从评审组织安排的。
4.评审质量差,显失公平公正,或因不当评审引发较大社会舆情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评审专家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业内知名专家、知名中医等情况除外)原则上不再进入。
三、推荐程序
(一)本人申请
符合上述征选条件的人员,有意愿加入我区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由本人填写《重庆市铜梁区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委会评委人选申报表》(附件1)或《重庆市铜梁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委会评委人选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资格条件的佐证资料,一并报送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初审。
(二)单位推荐
用人单位审核申请人申报材料后,填写推荐意见报相应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认真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征求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根据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确定人员并由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区职改办。申请进入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铜梁区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人员,由区教委统一按上述原则和程序推荐。
(三)职改办审核
申请进入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铜梁区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人员,由区教委分别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局、区法院意见,征求意见无异议的人员由区教委填写《重庆市铜梁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委会评委推荐名册》(附件4),并将申报资料报区职改办审核。
申请进入工程技术中级职务铜梁区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填写《重庆市铜梁区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委会评委推荐名册》(附件3),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区职改办审核,区职改办分别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局、区法院意见。
征求意见无异议的工程技术和中小学教师系列申请入库的专家由区职改办按程序报送相关会议研究审议,审议通过的人员,进入相关评委会专家库。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推荐评审专家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有违法违纪、党纪政纪处分、学术不端、学术失范以及群众反映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择优推荐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建立铜梁区评审专家“黑名单”库,对不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认真履行评审职责的专家实行退出机制,在评审工作中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不良舆情的纳入“黑名单”,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推荐材料(含:附件1、2、3、4及其电子件,单位公示结果,区教委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局、区法院意见结果)务必于2024年6月21日前报区职改办,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代豪杰 023-45630175
附件:1. 重庆市铜梁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委人选申报表
2. 重庆市铜梁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委会评委人选申报表
3. 重庆市铜梁区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委会评委推荐名册
4. 重庆市铜梁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委会评委推荐名册
重庆市铜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