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铜民函〔2023〕35号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62号建议的复函
雷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建议》(第162号)收悉。经与区残联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福利保障,我区2015年7月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愿领尽领。目前,全区10478名持证重度残疾人中,8628名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836名因已享受其他救助补助政策不符合领取条件,3名因本人或监护人不愿领取、11名因失联等特殊原因未领取。今年1-5月,向8628名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356.3万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的规定,区县没有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权限。2019年以来,区民政局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精神,先后两次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由60元/月、50元/月提高到90元/月、80元/月。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会同区残联积极向市级主管部门争取,进一步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并按照市级要求及时调整,落实好残疾人各项福利政策,不断增进残疾人福祉,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陈庆华审定,由朱华友局长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黄杰
联系电话:023-45692326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