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教基〔2019〕46号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铜梁区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管理中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重庆市铜梁区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
2019年3月26日
重庆市铜梁区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渝教基发〔2018〕4号)相关要求,切实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施一人一案,切实保障所有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结合“送教上门”的工作要求,特制定铜梁区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送教上门对象
铜梁户籍或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不能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或多重(残疾一、二级)残疾的6-16周岁适龄儿童。
三、送教上门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送教上门时间
每个送教上门对象每周送教上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每学年不少于80学时。
五、教学管理工作
(一)实施主体。区教委整体规划送教上门工作,规范对送教上门的管理和指导。各中小学是送教上门工作的主体,负责对本校招生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实施送教上门工作。区特殊教育学校对本校学生开展适合的送教上门工作外,还要指导各中小学针对送教上门对象组成个性化的“1+N”(即1个学生由N个教师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团队实施该项工作。
(二)送教人员。送教上门教师由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随班就读教师若干名组成,必要时邀请社会专业志愿者加入。
(三)教学原则。对送教上门的学生要坚持因材施教原则,实施个别化教育。在传授知识、技能的同时,应注重对学生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矫正、补偿。
(四)教学计划。各学校为每一名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制定个别化的教育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服务。
(五)教学实施。每学期为每一名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不少于40学时,教学主要内容应包括学科知识、心理辅导、家长培训、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矫正、补偿等,确保送教上门教学质量。
(六)教学评价。教师对学生的评估考核应有利于其自信心的培养和提高,积极乐观面对生活,帮助残疾学生奠定生存基础——能自我生存;帮助残疾学生选择生活方式——-能享受生活;帮助残疾学生提升生命高度——能呈现价值,从而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幸福人生。
(七)教育管理。教师应在每次送教上门时填写《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情况反馈表》,填写《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手册》,每次送教上门时接受家长满意度测评,并形成影像资料和文字资料。学校每学期要形成送教上门工作总结。
(八)学籍管理。各中小学应为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注册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完成相应学时后,应颁发毕业证书。
(九)资料报送。各中小学在每学期期末,须报送每一名送教上门学生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手册》,并同时报送相关图片资料报区教委基教科。
六、组织保障
(一)组织机构。各中小学要成立学校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学校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学校教导主任、区特校指导老师、随班就读送教教师为成员。
(二)经费保障。开展“送教上门”是一项长期的特殊教育工作,各中小学要设立“送教上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送教上门”服务教师的交通等补贴,以及教育教学设备的配备。
(三)考核机制。凡送教上门的学生,不纳入学校教学质量抽测“一分二率”统计,但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凡应送未送者,其划片就读学校当年年度目标考核总分扣2分,凡送教上门时间、地点、人员、计划、总结等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将视情况进行扣分。各中小学要将送教上门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以及评级晋级、评优评先主要参考,要制订详细的工作考核方案,进一步促进学校送教上门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