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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181号建议的复函
王治国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消除龙安大道与铜合大道路口安全隐患的建议》(第18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为有效消除龙安大道与铜合大道路口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局组织民警到现场实地调查,全面进行分析研判,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一是把龙安大道车辆行进方向原有的“左转+圆盘”信号灯排列方式调整为现在的 “左转+直行+右转”箭头信号灯排列方式,实现交通信号灯独立控制龙安大道右转至铜合大道的车辆通行,杜绝了龙安大道右转车辆与铜合大道直行车辆的通行冲突,防止事故发生;二是对路口交通标线重新进行了设计施画,用标线渠化专门设置龙安大道往铜合大道右转专用道,进一步规范了路口的通行秩序。
此复函已经夏斌局长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2年5月20日
(联系人:杨波,联系电话:023-45697608,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