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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公函〔2022〕22号
  • 2022-05-20
  • 2022-06-09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复函

A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64号建议的复函

舒滢颖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重新设置第一书香大门口迎春街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第6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我局安排交巡警多次对该路口交通流量进行现场观察,同时调取路口监控视频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对路口交通信号灯的配时和通行方式进行了优化。目前,该路口交通信号灯采取每个进口依次单独放行方式保证车辆通行,解决了相对路口同时放行车辆交织冲突的情况,路口的交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确保了行人通行安全。

此复函已经夏斌局长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2520日        

(联系人:杨波,联系电话:023-45697608,邮政编码:4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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