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审〔2021〕579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华兴镇明月村农产品集散点项目立项的
批 复
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华兴镇明月村农产品集散点项目立项审批的函》(华府函〔2021〕87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镇实施华兴镇明月村农产品集散点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兴镇明月村农产品集散点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座农贸市场、1个社会停车场、1个文化广场、1个车站,占地约25亩。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95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区财政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四、项目法人: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明月村村民委员会。
五、项目负责人:陈林。
六、建设地址:铜梁区华兴镇明月村11社。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