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城管函﹝2025﹞493号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第1807006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翔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第18070066号)收悉。经(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从生态环境和城市安全韧性角度出发,规划在东城街道、太平镇新建2座盾构渣土、工程弃土、建筑废弃物等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场,规模分别为50万吨/年、25万吨/年,占地分别为10公顷、1.82公顷。规划至2035年,我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75%,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率达90%。
(一)我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我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填埋场、资源化利用处置场等场所由区级相关部门及国有平台公司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将结合专项规划及镇街政府的建设需求,做好规划用地保障。目前,我区已建成投用铜梁区东部片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重庆固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场,正在建设铜梁区北环路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场,根据《铜梁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27年)》,远期规划包含太平建筑垃圾消纳场、大庙建筑垃圾消纳场,各镇街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消纳处置各类建筑垃圾。
(二)建筑垃圾处置设施资金统筹情况。
我区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由区规资局、区城管局统一规划,资金由区财政(或平台公司)统一安排。
此答复函已经蒋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9日
联 系 人:董贞学
联系电话:17772412266
邮政编码:40256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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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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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规划用地保障 |
2027年12月31日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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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各类建筑垃圾处置场所 |
2027年12月31日 |
区城市管理局 东城街道 太平镇 |
